美章网 资料文库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根据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事故防范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注重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态势。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各行政村、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为基本原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工作格局。对照县政府下达我镇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任务和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强化内部责任制度,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强化生产过程和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行政村、相关部门要在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同时,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校车等十二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隐患建档登记工作,加强隐患整改监督监察,严格规范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整改管理台账,真正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确保隐患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情况通报制度”,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在本单位内部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并报镇备案;各行政村、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及时发现和掌控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隐患和问题,迅速、及时、有效地治理和解决,务必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控减到最低。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突出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作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惩事故责任者,切实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以行业管理为基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协作,针对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强化联合执法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打非治违”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违”、“三超”等违规违章现象。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及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光福镇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市第十一届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主线,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重点,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联动能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

二、主要目标

2014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格局。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律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实现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阶段目标。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六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明确阶段性整治目标,健全整治工作部门协调和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重要时期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完成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及政府督办任务。坚持和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监管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重大隐患整改单位监控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任务。

三、主要工作

2014年,光福镇安全生产工作从实际出发,将通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综合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力度,有效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努力提升监管效能。

(一)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把文件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主动告知企业,督促企业迅速贯彻落实。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吸取通州“6.30”事故教训,继续实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社区)、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对本区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凡被挂牌的重大隐患都应经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并明确跟踪督办部门,加强对挂牌重大隐患的现场跟踪办结。

(三)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

一是集中淘汰一批产能、工艺、管理水平落后和安全无保障的小作坊、小企业。二是结合工商年检,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按当地企业总量的5%列出缺乏安全生产条件的中小企业名单,实施暂缓工商年检;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依法提请政府关闭。三是全面推行企业ABC分类升级监管,在A类企业中按每年20%的比例推行标准化建设;力争辖区A类企业数量增加10%,C类企业减少10%。四是把存在事故隐患、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生产工艺危险程度较高的C类企业作为日常监管重点。

(四)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文化氛围

一是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安全知识“三进”、消防知识“四进”和道路交通“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营造社区安全文化氛围,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和避险技能。二是组织开展第11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三是以“反三违”、“反三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四是继续做好企业三类人员的法定安全培训,增强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五)大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有效预防各类较大交通事故为重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对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各类运输车辆日常监管,依法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和“防火墙”工程建设,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火灾预防措施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加大对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场所的查处查封力度。

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严查未经许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推进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储罐及场所安全监控自动化改造工作。

4、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子、皮革箱包、木制家具行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有机溶剂、作业现场有毒物质超标、员工基本防护设施缺失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着重开展告知、承诺和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现场检测、健康体检和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防范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型建筑工程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加大对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安全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严查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督促落实防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施工安全。

6、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警示标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自查隐患,保证使用安全。

(六)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2014年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区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共建共享幸福新”为主题,紧紧围绕“创新引领基本现代化”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狠抓船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区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导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迈向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1、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区直企业职工因工死亡率为0,重伤率小于0.07‰;

3、推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4、其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比上年有明显下降。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保证安全管理、装备、培训和安全投入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不断完善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覆盖企业管理人员、车间、班组以及各个工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整改机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凡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都要按规定实施分类管理,登记建档,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严格实行“一案一档”,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安全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改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机制建设相结合,按照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联合区安监、质监、消防等监管部门,以贯彻落实《市沿江船舶整治整合办法》为重点,深入开展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手执法行动,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等相关条件的小船厂,加强对船舶修造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防护的执法检查。

4、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对区直企业检查不少于6次。对查出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要求。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要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持续灌输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培养安全生产技能,促进职工群众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二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宣传载体,加强案例教育、强化警示教育,使安全观念、安全常识、安全技能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引导职工群众杜绝习惯性违章,根除不安全行为;三要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全国第10个、省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四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引导企业参加区安监、质监、消防等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人员培训班学习,确保企业负责人、安管、特种作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分行定标、分类指导、分层考核、分级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快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区船舶修造行业强制推行《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行业标准评审工作,使之达到《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区直工业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体系(OHS180)认证工作,争创省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建设,通过加大宣传、政策引导、督促检查等手段推动规模以上企业逐步建立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先进班组”创建活动,强化现场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村(居)、镇直(办)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各项措施,做到“三到位一落实”。一是部署到位。今年,我们将继续以签订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增强村(居)、镇直(办)有关单位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确保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成责任制落实。二是奖惩到位。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努力实现再创一个平安年的工作目标。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领导干部的政绩、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奖惩挂钩,认真、积极、稳妥地行使安全工作的一票否决权。三是措施到位。大力加强村(居)、各部门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引导安全工作人员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强化忧患意识和实干精神,改善装备条件,严格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四是经费落实。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大安全生产监管资金投入,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居)、镇直(办)有关单位要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119”消防日为契机,继续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要充分利用广播、专刊、有线电视、墙报、张贴标语、互联网等多种宣传媒体、大造声势,同时,利用老干部多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开展“五进”(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社会效应。同时,要重视抓好干部群众安全知识的讲座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素质,动员广大群众人人动手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发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作用。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力提高我市全民安全意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操作技能,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法》、《建筑法》、《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我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市的安全生产特点,特制定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弘扬安全文化,努力营造安全宣传教育氛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力推进以“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危险性较大作业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培训,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市以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础和高危行业培训为重点,坚持培训和安全执法检查相结合,以创新培训思路,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范围、保证培训质量,实现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100%,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10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100%;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100%;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率达100%。全面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全民安全素质有明显提高。

三、宣传教育及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防雷知识;城镇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建筑安全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应急救援和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知识等。

四、组织实施的职能部门(单位)和培训对象

(一)职能部门

1、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并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金属焊接(切割)、电工、架子工、危化品从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2、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并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或场内机动车辆等)操作人员培训;

3、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并实施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架子工、建筑电工、机操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司索人员等培训;

4、交通部门:负责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培训;

5、消防部门: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等培训;

6、海事部门:负责组织船员操作证、驾驶人员、轮机员等培训;

7、电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进网作业的电工培训;

8、农委:负责组织并实施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

9、其他未列出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应经考核的持证培训工作。

(二)镇(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和各主管部门

各镇(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和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三)生产经营单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抓好全员“三级”教育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切实抓好职能范围内安全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定期分析安全培训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培训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各镇(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和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的普查,把名单和计划报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核工作。

(二)周密部署,建立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各镇(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特别是文广新局、报社要发挥好电台、报纸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舆论导向,结合“安康杯”、“消防日”、“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赛”、安全生产“六进”等活动,围绕宣传内容,加大全民安全生产、生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学生安全知识的普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台帐,细化管理。各镇(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培训台帐工作,强化培训的组织管理,加强初训、轮训、复训、全员培训、各类专题培训的档案管理,定期开展分析研究,进一步推进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电子台帐。

(五)加强督查,认真考核。各镇(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能落实安全培训计划的单位,依法采取措施,以督查促培训。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使安全培训列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安全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和年度奖惩制度,对安全培训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安全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及时通报安全培训进度和培训数量。

(六)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要将从业人员持证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检查范围,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应持证上岗而无证作业的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互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治理责任,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计划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恶性事故,隐患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增强各级安全意识

1、强化政府考核体系建设。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下达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强化日常督查和半年抽查考核、年终全面考核,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形势季度通报和重大事故随时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乡镇安全达标活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确保08年度我市乡镇全部达到示范乡镇标准。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有效的安全生产投入。实施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3、强化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安委办的协调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管,推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的高效运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和隐患整治台帐,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四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力量对各行业、各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排查不留盲点死角。对每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席会议机制、专家会诊机制、挂牌督办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等机制建设,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督促指导、企业自主负责、多方参与联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完善事故隐患数据库,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季报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认真落实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在高危企业推行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换证挂钩制度,对瞒报安全隐患或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继续整治一批市级重大安全隐患。将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进行集中重点整治。认真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五个一”工作制度,做到一个隐患,一名责任领导,一套整改方案,一个责任单位,一个整改期限。市安委办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将进行定期督促检查。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1、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八大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2、突出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2014年开展专项整治的八大重点行业,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全年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非煤矿山领域,要以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为重点;危险化学品领域,要以规范“三同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为重点,继续深化对液氯、液氨、液化气体和剧毒化学品、油漆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冶金领域,要以推行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烟花爆竹领域,要以严厉打击“四私”行为和非法生产为重点;建筑施工领域,要以防范构筑物坍塌、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坍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农村集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调查研究;消防火灾领域,要以“三合一”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一批火灾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领域,要重点整治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逆行、以及农用车人货混装、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监管;水上交通领域,要以防碰撞、防泄露为重点。

(四)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整顿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1、认真组织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贯彻实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查处并及时报批结案及备案,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党纪处分和刑事追究的力度,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这一利器,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甚至是顶风违法、抗法生产等造成的事故,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突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突出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突出事故隐患、行政许可、机构人员、资质资格、安全投入、劳动防护用品、“三同时”等重点内容;突出拒绝执法监察、不按要求整改等难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企业,依法按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3、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监察水平。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重点,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几次大的联合执法行动。继续推行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危化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政府指挥,部门联动,行动一致,依法行政,定期碰头,情况互通”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诊查式”安全检查,充分利用中介机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作为执法检查依据。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对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实行日常安全监管登记制度和台帐式管理制度。

(五)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1、以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把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2014年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制宣传,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2、注重宣教活动。通过开展送“安全嘱托”到社区、送“安全宣传”到企业、送“安全教育”到学校、送“安全服务”到农村等活动,强化公民安全观念的树立。通过影视行活动、设置固定安全标语、制作宣传图、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全社会安全氛围的营造。狠抓群众性宣传,通过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宣教工作延伸到乡镇、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不断创造迎合大众情趣、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教形式,强化全社会、全员的安全意识。

3、发挥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本市一报两台、政府网站等各类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准确反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下。

4、狠抓教育培训。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和改进对各镇、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对高危行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强制培训并严格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加强供电、电信、石化等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服务和执法的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权利公开,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实施“以港兴市,港城相依”主体战略,为加快推进我市沿江开发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发扬优良作风,坚持深入基层一线,提高对监管对象的依法监管和优质服务的能力,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安监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3、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党纪条规。坚持从严治廉,进一步明确全市安监系统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强化对权力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措施,做好“三防”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和“清廉”服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第三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特点,特制定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三个理念”,进一步整合宣教资源、拓展宣教阵地,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强化安全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深化全市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渠道,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实现“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安全培训基础建设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

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继续组织开展全民安全普法活动和“安全生产影视行”活动,持续做好“安全第一线”节目的制作推广,并在日报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是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定期不定期提示信息,拓宽安全知识宣教的新渠道。三是重点推进安全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市民安全教育和工伤预防警示室。通过视觉、听觉体验,融知识性、直观性、趣味性、警示性为一体,了解有关安全科普知识和防范技能。

(二)切实加强基层安全宣传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以及规模企业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积极推广社区、村与企业安全共建模式;督促各地加大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建设投入,开展家居防火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同时,组织对村、居两委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度。

(三)持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以文化引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指导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省级、部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支持工业集中区域开展区域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创新发展。尝试推进重点企业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全面保障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是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安监办要充分调研,及时掌握所辖区域内培训持证情况,根据《2014年全市安全培训计划表》中的要求及时与市宣教中心对接,合理地分解全年培训计划,组织好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并将全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于2014年3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

(五)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

针对船舶修造(拆)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特点,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突出抓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依法履职的培训和企业班组长培训;根据我市造(拆)船行业的新形势,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行业专业监管,对全市制冷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在拓展安全生产培训面的同时,强调培训的规范化,提高培训质量。按上级安监部门要求严格培训办班程序,加强办班监管,规范考场设置,严肃考场纪律。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要不断加强对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格证考核、发证规范化,确保持证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及技术技能。

(七)全面施行安全培训考评奖惩制度

继续完善安全培训考评奖惩制度,不断加强对镇(园区、办事处)、相关部门安全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八)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力度

要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依法严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不持证上岗、依法严惩不培训就上岗行为;要将安全培训工作与事故查处相结合,倒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培训、考试不到位的责任;要将安全培训工作与企业“三同时”等日常工作相结合,突出对职工持证情况和企业三级教育情况的抽查。通过执法检查及日常督查,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好转。

第四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化工过程伴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产品,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国际先进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和控制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

(四)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文件。企业要保证生产管理、过程危害分析、事故调查、符合性审核、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三、风险管理

(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企业要制定化工过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法、频次和责任人,规定风险分析结果应用和改进措施落实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风险辨识分析。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选用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HAZOP技术等方法或多种方法组合,可每5年进行一次。企业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企业要组织所有人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力求风险辨识分析全覆盖。

(六)确定风险辨识分析内容。化工过程风险分析应包括:工艺技术的本质安全性及风险程度;工艺系统可能存在的风险;对严重事件的安全审查情况;控制风险的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后果;现场设施失控和人为失误可能对安全造成的影响。在役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还要包括发生的变更是否存在风险,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事故及事件教训的措施等。

(七)制定可接受的风险标准。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参照国际相关标准,确定本企业可接受的风险标准。对辨识分析发现的不可接受风险,企业要及时制定并落实消除、减小或控制风险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四、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八)操作规程管理。企业要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内容,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操作过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等。

操作规程应及时反映安全生产信息、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的变化。企业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企业要确保作业现场始终存有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随时查用;定期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建立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档案;鼓励从业人员分享安全操作经验,参与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和审核。

(九)异常工况监测预警。企业要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要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数据等手段,及时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制定安全处置方案,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事故。

(十)开停车安全管理。企业要制定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制度。在正常开停车、紧急停车后的开车前,都要进行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经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要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企业要落实开停车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停车方案,建立重要作业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开车过程中装置依次进行吹扫、清洗、气密试验时,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介质前,要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流程确认;引进物料时,要随时监测物料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确认流程是否正确。要严格控制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现场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检,监控有无泄漏等异常现象。

停车过程中的设备、管线低点的排放要按照顺序缓慢进行,并做好个人防护;设备、管线吹扫处理完毕后,要用盲板切断与其他系统的联系。抽堵盲板作业应在编号、挂牌、登记后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并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现场确认。

五、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十一)建立并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要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教育培训的具体要求,建立教育培训档案;要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定期评估教育培训内容、方式和效果。从业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按照国家和企业要求,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及本岗位操作要点、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掌握异常工况识别判定、应急处置、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技能与方法,熟练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要重视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化工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和极端重要性,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措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十三)新装置投用前的安全操作培训。新建企业应规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要求,变招工为招生,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养。工厂开工建设后,企业就应招录操作人员,使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先接受规范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培训。装置试生产前,企业要完成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后参加全过程的生产准备。

六、试生产安全管理

(十四)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职责。企业要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

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负责编制总体试生产方案、明确试生产条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对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对采用专利技术的装置,试生产方案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还要经专利供应商现场人员书面确认。

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负责编制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异常工况处置方案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要完成工艺流程图、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工艺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处理预案、化验分析规程、主要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联锁整定值等生产技术资料、岗位记录表和技术台账的编制工作。

(十五)试生产前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生产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开展“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整改工作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确认工艺危害分析报告中的改进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已经落实。

系统吹扫冲洗安全管理。在系统吹扫冲洗前,要在排放口设置警戒区,拆除易被吹扫冲洗损坏的所有部件,确认吹扫冲洗流程、介质及压力。蒸汽吹扫时,要落实防止人员烫伤的防护措施。

气密试验安全管理。要确保气密试验方案全覆盖、无遗漏,明确各系统气密的最高压力等级。高压系统气密试验前,要分成若干等级压力,逐级进行气密试验。真空系统进行真空试验前,要先完成气密试验。要用盲板将气密试验系统与其他系统隔离,严禁超压。气密试验时,要安排专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气密检查记录,签字备查。

单机试车安全管理。企业要建立单机试车安全管理程序。单机试车前,要编制试车方案、操作规程,并经各专业确认。单机试车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操作、监护、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单机试车结束后,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制造商等方面人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试车记录。

联动试车安全管理。联动试车应具备下列条件:所有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并已取得上岗资格;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试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经审查批准的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各类生产记录、报表已印发到岗位;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已经确定。引入燃料或窒息性气体后,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每日安全调度例会制度,统筹协调全部试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投料安全管理。投料前,要全面检查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和应急准备等情况,具备条件后方可进行投料。投料及试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要现场指挥,操作人员要持续进行现场巡查,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要加强现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投料试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现场人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七、设备完好性(完整性)

(十六)建立并不断完善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设备台账管理制度。企业要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台账、技术档案和备品配件管理制度,编制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资格考核,培训考核情况要记录存档。

建立装置泄漏监(检)测管理制度。企业要统计和分析可能出现泄漏的部位、物料种类和最大量。定期监(检)测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标定各类泄漏检测报警仪器,确保准确有效。要加强防腐蚀管理,确定检查部位,定期检测,建立检测数据库。对重点部位要加大检测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设备壁厚减薄情况;定期评估防腐效果和核算设备剩余使用寿命,及时发现并更新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编制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企业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制定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制度。

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新(改、扩)建装置和大修装置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长期停用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再次启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要建立健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制度。

(十七)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关键设备要装备在线监测系统。要定期监(检)测检查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及时消除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压力管道阀门、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状态,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加强动设备管理。企业要编制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动设备始终具备规定的工况条件。自动监测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的转速、振动、位移、温度、压力、腐蚀性介质含量等运行参数,及时评估设备运行状况。加强动设备润滑管理,确保动设备运行可靠。

开展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企业要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安全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级(SIL)。企业要按照《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安全仪表系统。

八、作业安全管理

(十八)建立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企业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危险作业许可制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十九)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得到落实。危险作业审批人员要在现场检查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现场监护人员要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监护人员擅离现场。

九、承包商管理

(二十)严格承包商管理制度。企业要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企业事故管理。企业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企业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二十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现场安全交底的内容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十、变更管理

(二十二)建立变更管理制度。企业在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都要纳入变更管理。变更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是否修改操作规程,变更审批权限,变更实施后的安全验收等。实施变更前,企业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变更具备安全条件;明确受变更影响的本企业人员和承包商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变更完成后,企业要及时更新相应的安全生产信息,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二十三)严格变更管理。

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生产能力,原辅材料(包括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等)和介质(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工艺路线、流程及操作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或操作方法,工艺控制参数,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安全报警和联锁整定值的改变),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方面的改变等。

设备设施变更。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非同类型替换(包括型号、材质、安全设施的变更)、布局改变,备件、材料的改变,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计算机及软件的变更,电气设备的变更,增加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管理变更。主要包括人员、供应商和承包商、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和标准发生变化等。

(二十四)变更管理程序。

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负责人审批。

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没有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验收。变更结束后,企业主管部门应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报告,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相关部门收到变更验收报告后,要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载入变更管理档案。

十一、应急管理

(二十五)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要定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评估预案演练效果并及时完善预案。企业制定的预案要与周边社区、周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预案相互衔接,并按规定报当地政府备案。企业要与当地应急体系形成联动机制。

(二十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企业要建立应急响应系统,明确组成人员(必要时可吸收企外人员参加),并明确每位成员的职责。要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对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发生紧急情况后,应急处置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各自岗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置。要授权应急处置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组织装置紧急停车和相关人员撤离。企业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并及时补充和更新。

十二、事故和事件管理

(二十七)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的管理。企业要制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加强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包括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车、异常工况、泄漏、轻伤等)的管理。要建立未遂事故和事件报告激励机制。要深入调查分析安全事件,找出事件的根本原因,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十八)吸取事故(事件)教训。企业完成事故(事件)调查后,要及时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内部分析交流,吸取事故(事件)教训。要重视外部事故信息收集工作,认真吸取同类企业、装置的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十三、持续改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九)企业要成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企业要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要组成由生产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人力资源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人员参加的考核小组,定期评估本企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功效,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核查整改情况,持续改进。要编制功效评估和整改结果评估报告,并建立评估工作记录。

化工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指导意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第五篇

各镇,各部门,各化工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14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请结合《2014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排查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16号),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是否建立企业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3、2013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是否已限期整改完成或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是否转产或上报市政府给予关闭。

4、企业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提出问题及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生产过程中涉及氯化、加氢、等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较高危险生产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已实现对温度、压力等重要工艺指标的自动控制;是否已安装自动控制系统,采用DCS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泄压等控制方法,提升装置安全可靠程度。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要求,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调整。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7、化工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聘请专家对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是否对专家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整改.

8、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火灾爆炸危险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危险程度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危险控制区域和应急疏散区域,完善事故处置措施,加强员工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和自我防范的培训教育及演练。

9、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10、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11、加油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与周围建、构筑物防火距离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的加油(气)站,是否采取了搬迁或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阻隔防爆技术等措施加以整改;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12、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各镇各部门按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化工企业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化工企业要按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隐患。2014年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类重点化工企业。一是2014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是生产过程中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裂解、聚合等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较高危险生产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三是2013年已排查出隐患至今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四是位于化工集中区外的企业以及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五是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

3、强化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统筹安排好排查工作。要将排查工作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化工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2014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实现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战略目标的起步之年,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突出“严”和“实”,抓好“三深化”、“三推进”,即: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二、工作目标

(一)劳动安全: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2人以上的事故及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事故。

(二)消防安全:1、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重伤1人或经济损失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2、全年不重复发生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三)交通安全:1、道路、水路运输事故不突破市局和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2、无重特大事故。3、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造成人身损害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4、较大事故有明显下降。5、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工程建设安全:1、全年杜绝发生一起重伤1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轻伤类安全事故控制在2‰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2、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以“三落实”为抓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在思想上、制度规范上和检查整改上,进一步完善安全基础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

(二)运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对超载、拒载及非法营运等违规违章经营的车辆实施严厉的打击,情况严重屡教不改者,取消其营运资格。要强化对班线承包车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完善GPS监控平台的功能,落实GPS专职管理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把好营运客车安全准入关。

(三)港航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景区现场的管理,对景区的游船、划船要做好现场检查;严禁不适航船舶航行,禁止酒后驾船,超载营运。要加强对杭甬运河沿线划船的安全监管,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公路部门要切实做好路况的检查和修复,重点对公路桥梁、高路堤、高边坡、高挡墙、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标志标牌安全设施和破损路面、事故多发路段的检查,及时整改,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五)继续抓好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黑点(段)以及危险品运输、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各行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继续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工程建设三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加大力度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活动。要以“除隐患、严整治、保稳定”为主线,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要落实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施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列入省市县道路交通黑点段隐患,县公路段要抓紧落实整改计划,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六)抓好“安全生产月”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反三违月”活动。根据活动内容,针对性地查找自身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各客运企业和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文化知识及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县运管所要积极加以指导督查,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要加强对春游、车船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车站、码头、景区和游船投入营运车(船)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船严禁营运。

(八)抓好“三防”安全组织落实工作。公路、港航、运管部门和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三防”期间公路、水路、道路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安排至少一次的应急演练,确保“三防”期间拉得出打得响。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3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本质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常规工作抓深化,创新工作抓突破,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防止各类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2、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0;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达标率达100%、优秀率80%以上;

4、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率完成80%。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责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安监站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坚决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促使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遵守的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同时,要督促企业按规定提足和使用好安全生产经费。

2、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经常性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自治隐患,落实企业隐患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过程监控监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强化重大安全隐患的公示、分级挂牌督办、举报奖励、整改督查、建档等制度的落实,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100%。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重点查处“三非、三违、三超”(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稳定形势起一步好转上升。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突出重点、深化攻坚、巩固提高”的工作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危险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按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烟花爆竹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船舶修造方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市沿江船舶产业整治整合办法》,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为重点的执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不断完善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单位和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力度。道路交通方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重点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危险化学品违法运输和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建筑施工方面,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工程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督促和指导各建设单位开展安全自检自查与隐患整改,严密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其它重点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行业特征和安全生产实际,采取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整治措施,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4、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据行业安全风险程度、企业规模大小、安全生产状况及管理水平分类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检查频次,实施分类管理,尤其是强化对涉及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船舶、冶金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在做好日常监管鉴察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专项检查、突出检查、专家检查。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时段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扩大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覆盖面,选取职业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职业病多的行业进行重点治理,不断提升水平。严肃实际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5、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培训组织力度,全年组织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促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提高。

6、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更规范、更自觉、更系统地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制定的各行业、各企业标准化达标的工作目标,合理安排推进计划,加大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专业标准进行评审验收。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优化咨询服务,优化咨询服务,推广先进经验,大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排,现就做好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五大建设任务”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的心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煤矿基础差,关闭矿井点多、面广、监管压力大,其他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有清醒的认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持警钟常鸣,坚持从零抓起,转变工作作风,紧盯薄弱环节,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安全立县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五抓五重”(抓整顿、重在矿山,抓法治、重在规范,抓隐患、重在预防,抓责任、重在落实,抓基础,重在治本)为重点,持久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主要目标:一是确保实现市下达的2014年控制考核目标,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二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三是继续保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控制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部门,落实到企业。严格奖惩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工作业绩及各单位评优评先和企业达标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继续认真执行挂牌责任制,煤矿、危化等重点企业全部由县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实行挂牌监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技术装备、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要切实发挥好“六大员”、“五大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全面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发挥县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职责要求把每个行业、企业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10项制度和加强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118条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出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后的新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黑名单”和职业病防治、监测监控、警示告知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覆盖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巡查突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严防关闭井死灰复燃,确保关实关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要依法惩处,从严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要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金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保证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治理不留后患。加快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步伐,年内李家窑、高家窑、韩家洼、草垛沟、东古城、大路坡等13座煤矿建成投产。要严格落实“一通三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煤矿的安全管理。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力量,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建设,购置所需装备,确保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要健全煤矿“五人监管小组”监管办法和日常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推进“安全乡村”创建工作,2014年底以前70%以上的乡村建成“安全乡村”。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要把在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建立健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全县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企业要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岗位达标作为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基础,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确保按期达标;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引导行业达标创建活动;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今年,鹊山精煤和铺龙湾煤矿要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其它煤矿要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到建成一个达标一个。地面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逐步将安全生产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以煤矿和活性炭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粉(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子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按照标准和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作用;积极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客运卫星定位装置、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稳定。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等形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大安全隐患,要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及时销号,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和应急平台。整合110、119、120、122、县矿山救护队、公安消防队及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队伍资源,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较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实现联动;抓好应急预案动态修订完善,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继续抓好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演练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畅通、处理及时、指挥有力。

(七)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县政府要加大抽查、检查、督查、督办力度,如发现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责任不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工作缺位、失位、不到位但还未引起责任事故,除了责令责任人员进行工作补救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书面检讨,做出完成工作的书面保证,并将其工作表现计入个人档案,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县政府要按有关程序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查处。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

(八)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扎实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今日左云》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安全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镇领导干部“三责教育”(知责、履责、问责)培训和行业部门执法监管人员安全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农民工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一线的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一些隐患严重、无证非法、忽视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定期公布,公开曝光,严厉惩治,全面营造全市“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第二篇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排,现就做好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全县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扎实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大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但我县煤矿基础普遍较差,关闭矿井点多、面广、监管压力大,其他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的现象仍然存在,全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安全立县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点,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全面强化各项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主要目标:一是确保实现市下达的2014年控制考核目标,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二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三是继续保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将安全管理真正纳入到企业全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县安委办要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管理不断加强。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体系。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个管理机构对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和每个员工,真正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要强化现场管理。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煤矿、非煤矿山矿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或下井走过场。四是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要坚持抓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五是要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六是要按照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全面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七是要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企业劳动用工必须达到“四个百分之百”。

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一是要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围绕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控制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部门。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明确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全面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县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其它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四是要完善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安委会代表县政府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权威,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统筹研究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及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县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安委办专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着重在隐患整改、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五是要加强重点时段的督查检查。要把春节、元宵、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企业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重要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2011年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一是全力推进矿井建设。相关部门要主动为煤矿提供服务,确保矿井建设顺利推进。力争到今年6月底,李家窑、高家窑和韩家洼3座煤矿实现联合试运转;年底前,大路坡、西沟龙尾沟、全羊头、草垛沟、东古城、长春兴6座煤矿实现生产系统试运转;全力推进煤销国电与保利协鑫公司谈判,实现保利协鑫公司对潘家窑、下湾、小路坡、兴隆沟的接管;积极协调各方促成新东西沟煤矿开工建设。二是深入分析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各建设矿井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建设。相关部门要严防建设矿井和过渡性生产矿井非法违法突击生产,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运用全新的监管手段和执法行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三是煤矿“五人监管小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所包保煤业公司的安全监管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关闭矿井、露头煤点的巡查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到盯紧看死,严防发生盗窃盗采行为。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力度。要以防范运输事故、客运事故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管制。进一步落实货运、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加强对货运、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要依法强化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监管。加大对重大节日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车辆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危桥、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改造治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以防范火灾和踩踏事故为重点,强化消防日常监管,加大对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继续资源整合,整顿关闭违法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三超”,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开采作业规范,重点遏制开山放炮、边坡坍塌等事故。大力推行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等技术措施,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严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以防范爆炸、泄漏事故为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毒、防雷、防泄漏等安全措施。要对全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监管,坚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空坠落事故为重点,认真落实建筑施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立项审批、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把施工队伍资质关,坚决杜绝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生产。

在抓好以上重点行业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结合行业实际和季节特点,加大执法力度,有重点的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局势稳定。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县安监局、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未履行审批程序、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对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和粉尘超标,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无照营运、违法载客,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和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要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作坊等,依法取缔非法运输经营单位的营运资格。

(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鹊山精煤和铺龙湾煤矿要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其它煤矿要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到建成一个达标一个。地面企业必须在2013年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以煤矿和活性炭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

(六)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念,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各类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强化煤矿一线员工和各矿井程建单位施工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精心策划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重要文件、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一些隐患严重、无证非法、忽视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定期公布,公开曝光,严厉惩治。

(七)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继续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练好基本功,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煤矿“五人监管小组”监管办法和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乡村”建设,今年在按照“五落实”全部完成监管体系建设达标的基础上,30%的乡村要实现“五消灭”,完成“安全乡村”命名工作;通过增加经费投入,购置所需装备,保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纪律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公平执法,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权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执法效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

(八)突出事前责任追究,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县政府要加大抽查、检查、督查、督办力度,如发现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责任不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工作缺位、失位、不到位但还未引起责任事故,除了责令责任人员进行工作补救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书面检讨,做出完成工作的书面保证,并将其工作表现计入个人档案,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县政府要按有关程序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查处。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